【101.08.03/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網站】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表示,扣繳義務人給付外籍勞工薪資時,應視其課稅身分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以下簡稱居住者)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以下簡稱非居住者)辦理扣繳及申報。
【101.08.03/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網站】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表示,扣繳義務人給付外籍勞工薪資時,應視其課稅身分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以下簡稱居住者)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以下簡稱非居住者)辦理扣繳及申報。
【101.08.01/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網站】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及有價證券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查核辦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出售非屬「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格,減除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申報個人之所得基本稅額。
【101.08.01/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網站】
為因應國內少子化現象,政府推出各項鼓勵婚育措施,讓國人安心生育,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17條亦增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自101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5歲以下之子女,即96年以後出生之子女,每人每年可扣除25,000元。
【101.08.01/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網站】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表示,外籍勞工在臺工作薪資所得之課稅方式,應視其課稅身分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簡稱「居住者」)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定: